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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nel: 抹茶糰子 Machadango » iii. 生活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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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 別叫我部落客 一~三(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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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也不想當知名部落客,我只是擁有部落格的普通人。」這是現在我的部落格副標。 自己的部落格文章最久可追溯到2006年4月發表在無名小站的《山梨~日本最快的雲霄飛車在哪裡?①》,那是篇遊玩記錄、稱為「文章」有言過其實之嫌;之後平台移轉至Yahoo!奇摩部落格、又搬家到blogspot、再遷移痞客邦,一路迴環轉折落腳於Wordpress,部落格經歷姑且可從2006年算起,不過,申請無名小站帳號前,我也在PCHOME新聞台上自以為文豪似地不知所言何物,而新聞台前、至少自2000年起,早以「魔虎克 Mohock」的名稱在已關閉的魅力站電子報網站發行過個人電子報,沒記錯的話,當時至少有6000人追蹤我的電子報,在那個年代算是不錯的成果(歡迎大家來認親)。 換言之,我在網路上寫字或發表作品的歷史最少最少也有12年之久。 (以前在魔虎克魅力站電子報上多發表自己的畫作) 不論是個人電子報、不論是新聞台、不論是部落格,我會踏進這個世界的理由、應該和初期的梵谷在海牙展出他的畫作、高中的太宰治發行同人誌《藍蜻蜓》相同,我只想、或可說只能藉由網路這個最簡便的媒介抒發情感、展示創作,尋找和我擁有相同感受的朋友,直到現在,每每聽到有人喜歡我寫的文章、欣賞我拍的照片、覺得我介紹的餐廳美味、或能理解我的心情,還是會讓我開心感動許久。 不過,我不認為自己是部落客,至少現在的我不是。 「對妳來說,部落客的定義是什麼?」那天瑪可問我。 「用心經營部落格﹑且讓部落格在自我真實生活中佔有不小比例的人。」 就像我不認為拿台單眼相機到處拍照就能稱為攝影大師一樣,我也不覺得有在編寫部落格就是部落客,對我來說,所謂部落客應是指那些認真經營並固定且頻繁地更新部落格的人。 猜想梵谷與太宰治一定羨慕過其他知名畫家小說家,我不否認自己也曾經羨慕過每日瀏覽人數破萬的部落客們,希望自己一天能像他們一樣人氣強強滾,然而我的想法很單純,是希望自己的東西也能受到更多的注目及喜愛。 一天,我看開了。 在網路上胡寫瞎說12年,私底下在網路公司工作六七年的我其實知道怎麼作才能成為炙手可熱的知名部落客,但我無法為了迎合大眾改變創作的初衷,也認了自己的行事風格實非主流,就像太宰治不是寫不了少女小說、梵谷說不定也畫得出火影忍者,自己雖沒有和他們並列的才能、可靠堅持闖出一番名號,還是寧願寫想寫、說想說、愛何時更新就何時更新,因為重點是我的東西,部落格只是個媒介,我想寫東西、我想記錄生活、我想尋找能和我共鳴的朋友,於是最後關掉部落格的計數器、也決定不再參加任何以部落格或部落客為對象的活動,因為抹茶糰子只是一個凡人,說不會被狂奔的人氣或高額的獎賞誘惑絕對只是謊言,為了控制自己的慾望,我選擇回歸原點,並時常用斬釘截鐵的態度提醒自己:「我將心情、文字及創作發表在部落格上並不是為了當一個知名部落客」。 然而我承認,自己之所以會這麼堅持,有很大一部份的原因是對於目前出現在許多所謂「知名部落客」身上的奇特現象覺得有些感冒,更甚者,厭惡。 很多人都知道,由於廠商媒體的介入,讓一部份的部落格及知名部落客們朝商業化的目標前進,先聲明,商業化沒什麼不好,我完完全全不認為部落客們拿錢寫稿或出租自己的部落格欄位給廠商們掛廣告很不應該,就像電視台節目也會安插「控八控控」般根本不需要被譴責(反倒覺得那些愛在網路上看文章、找資料,卻不允許部落客因此有所收入的讀者們腦袋才有問題),甚至我敬佩能靠部落格吃飯的朋友,這代表一種本事、一種能力,不是人人都行,更何況,我十分明白要經營一個部落格必須花費多少精神、時間還有金錢。 只是這些年來真的聽了太多太多光怪陸離的行徑,漸漸地讓我對「知名部落客」這個字眼產生嫌惡。 我不太閱讀他人的部落格,理由是除興趣研究須鑽研的文書外、自己根本不愛閱讀這檔子事,有時會因關心看看朋友們發表的圖文,其他閱讀行為只剩坐在電腦前吃飯時會看看宅宅新聞、日本2ch或世界各地的社會及娛樂報導,找些輕鬆有趣的東西當配菜,沒錯,我是個沒什麼文藝素養的黃臉婆。 想說的是,正因如此,我原本並不怎麼熟悉台灣部落格界的生態,不過近年來常跟幾位將部落格經營地有聲有色的朋友聊,藉由他們的談話內容,多少也聽聞些部落格界大小事。 部落格之所以盛行的理由,我想,一是比起進入演藝圈或出版作品、部落格是素人能夠向不特定第三者發表及分享的最便捷最不費力途徑,登上舞台演唱是難以達成的目標?沒關係,錄段自彈自唱的影片再上傳,你就等於擁有了全世界的聽眾;二是比起廣告明星代言,由素人撰寫的心得分享更加真實並具說服力,一位鄰家女孩貼張腰圍小了三公分的前後差異圖,絕對比林志玲的塑身產品廣告更能令消費者信服(素人行銷);三是讀者/粉絲與部落格作者能夠藉由部落格這個平台針對某些議題進行立即性的互動交流。 前文提過,我不覺得有在編寫部落格就是部落客,對我來說,如今部落客應定義為那些認真經營並固定且頻繁更新部落格的人;有些人因為文章寫得好、圖畫得可愛或提供即時有利的資訊而受到網路閱讀者的喜好,進而擁有廣大支持群眾,這些成為所謂的「人氣」、反應在部落格瀏覽人數上,漸漸地,出現「知名部落客」、「人氣部落客」、「百萬人氣部落客」、「千萬人氣部落客」、「五千萬人氣部落客」等稱號(在下孤陋寡聞不知道有沒有億萬部落客,有的話煩請通知一下),他們擁有的強大社群力吸引了公關行銷公司及廠商的注意,提供免費甚至是附加稿費的試吃、試住、試穿、試玩、試用等邀約,請知名部落客們體驗後撰寫文章與他們的眾多讀者分享,或利用他們高瀏覽率的部落格空間張貼廣告或張貼提供佣金分享制度的連結,而成功的部落客還能因此出書及代言商品等,素人行銷漸漸變為達人行銷,商機接踵而來。 從不認為部落格與商業化結合有什麼不好不對,成功經營部落格而獲得龐大人氣的部落客受到廠商青睞,好比獲得大量歌迷支持所以晉升天王天后級的歌手接拍電視廣告一樣,沒有任何需受抨擊的理由,然而這些因部落格產生的名氣商機開始影響部落格界的生態,引發了一連串負面現象。 名與利不是魔鬼,卻使人墮落。 前些日子才跟大學同學提到: 「部落格盛行讓素人都能變達人、都想變達人、都自以為是達人,所以部落客們不出典、不承認自己的知識所學是從他處得來,好藉此營造教主(カリスマ)假象,我真的很厭惡這風氣。」 這話是偏頗了些,因為絕對還是有夠格被稱為達人及沒有念頭想當達人的部落客,然而知名部落客們造假、抄襲、不出典的事例層出不窮,追根究底,我想就是「達人心理」作祟,但究竟為什麼人人都想當達人?最根本的原因或許還是背後蘊藏的商機。 曾經問過小氣少年,為何某些部落客總將廠商邀約或自己爭取來的邀稿寫成「我老公有一天發現」、「我有一天發現」、「我朋友有一天發現」來加以掩飾而不寫明?為什麼平平無奇的東西在他筆下變成「此物只應天上有、人間難得幾回聞」(或許對他來說這東西真的是棒到極點)?到底是為了什麼要無所不用其極爭取廠商贊助寫文?當時他給了一個令我恍然大悟的答案。 小:「因為這樣廠商就會覺得你很好配合,評價在業界口耳相傳,就會有更多的邀約。」 糰:「這麼缺錢嗎?」 小:「案子來得越多東西也寫得越多,隨之名氣越來越大,身價就會上漲進而成名。」 (以上對話是以目前僅存之依稀記憶製成) 一直以為部分部落客們圖的是金錢,但一篇文章要花多少心血時間寫?與其賺那稿費,換個更棒的工作或多兼份差豈不最實際?缺錢的我只想到錢,卻不知道在部落格商業化的背後有著名與利相輔相成的運作模式,收受邀稿不單單只為稿費,若有效運用,便能令自己成為身價百萬的部落格天王天后,出書、上電視甚至還可開班授課或帶團出遊,但要怎麼引起廠商青睞,還是必須靠前文所提、反應在部落格瀏覽人數上的所謂「人氣」,因此大量文章數及頻繁更新是成為人氣部落客的首要前提;不過,該被抨擊的絕不是想紅或想賺錢,我也一再強調部落格商業化並不存在令人非議的問題,可以靠煮菜餬口、可以靠唱歌餬口、可以靠教書餬口,靠部落格餬口當然更沒什麼不對,可惜的是古有明星為爭取演出機會、和導演製作人明來暗去或製造爭議性話題以求版面,今有部落客為爭取人氣、撰寫誇大不實文章或抄襲不出典,問題不在於目的,而是手段。 於是我看見部落客的墮落。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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